關于再次征求《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yè)(機構)和重點培育企業(yè)(機構)認定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0-08-21

    為做好我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yè)(機構)和重點培育企業(yè)(機構)的認定和管理,加快培育服務貿易市場主體,我局根據(jù)2017年以來在服務貿易示范企業(yè)(機構)、重點培育企業(yè)(機構)和國際服務品牌認定管理方面工作的實際情況以及公平競爭審查等的要求,對《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yè)(機構)、重點培育企業(yè)(機構)和國際服務品牌認定管理辦法》(穗商務規(guī)字〔2017〕3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yè)(機構)和重點培育企業(yè)(機構)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xiàn)就該管理辦法的修訂情況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及各有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行業(yè)協(xié)會、企業(yè)家的意見。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于2020年9月10日前將意見(加蓋公章)書面反饋給我局(服貿處)。電子版同步發(fā)至郵箱liuhan@gz.gov.cn。

  專此通知。

  附件: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yè)(機構)和重點培育企業(yè)(機構)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